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炒股配资杠杆 狮头股份:接收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四份警示函
发布日期:2024-09-23 11:00    点击次数:197

金融界8月4日消息,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(简称“山西证监局”)出具的四份警示函。根据该决定,狮头股份存在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,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。同时,“山西证监局”对于公司的个别人员如赵冬梅、周驰浩、吴家辉、徐志华、方贺兵以及关联方的西丽实业都发出了负责相应行为的警告。狮头股份表示将会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,并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AI电报

作者:公告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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